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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只想陪著你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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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蓿最終還是回到了寢室。

這裏,如今是她唯一的容身之所,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她的家了。

她回來的時候,寢室的女生們已經睡了,寧麗麗貼著睡眠面膜,那副樣子簡直跟倒在床上的白骨精沒有區別。張芳仰面朝天地躺在那兒,不住地打著呼嚕。而關玲則緊緊地攥著護身符,她的床頭掛滿了桃木劍和辟邪符。自從劉惠的案件結束以後,她就開始用各種符咒來武裝自己,甚至連每本書上都貼上辟邪圖騰,讓人十分無語。

雖然在此之前非常排斥回到這裏,但,一旦推開門,熟悉的一切映入眼簾之後,林蓿那顆孤獨而焦躁的心卻奇妙地安靜了下來。

看起來人也是種奇怪的動物,只要是到了熟悉的地方,就會愚蠢的認為那是家。

林蓿慢慢地踱步走進寢室,坐到了自己的床邊。

方曉晴也已經睡著了,她的臉朝著墻面的那一側,呼吸均勻,睡得很熟。林蓿看了看她,然後慢慢地倒在了床上。

林蓿原本以為自己不會睡著,因為肩膀和額頭上所受的傷,還在劇烈地疼著。

古硚這吝嗇鬼,為了節省藥費,直接把林蓿扔給了孫生。

在停屍房這種地方包紮傷口的事情,恐怕也只有古硚想得出來。所幸,孫生已經習慣了古硚的這種無恥行徑,而林蓿在古硚這個暴君面前,就算是想要反抗和反對,也沒有任何作用,索性就這樣任由孫生為她包紮了。

孫生並沒有問林蓿的傷是怎麽弄的,也沒有問她疼不疼,她甚至連關心都不曾有,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替林蓿包紮了傷口,就轉頭擺弄她的屍體去了。

林蓿看著孫生的背影,過了好一會兒,才喃喃地問:“人在水裏,多久會被淹死?”

孫生的動作頓了一頓,她沒有回頭,而是繼續忙活著。

“你是想知道趙紅死的時候,會不會有痛苦吧?”孫生問。

林蓿微微怔了怔,然後“嗯”了一聲。

“傷害給死者帶來的痛苦,永遠都比不過給活人帶來的。他們的痛苦換來的是解脫,但活人,呵,他們換來的,是永無止境的痛苦。”孫生的語氣裏充滿了嘲諷,“所以下地獄的不是死人,是活人。”

下地獄的,不是死人,是活人。

呵,她說得可真精辟。

林蓿的唇邊掛著苦澀的笑意,心裏,更是百種滋味陳雜。

困倦洶湧而至,林蓿就這樣緩緩地閉上眼睛,睡著了。

方曉晴的眼睛,慢慢地睜開,在黑暗中散發出明亮的光芒。

由於暑假在際,所以學校的課程並不緊。寢室裏的女生們都在睡懶覺,只有林蓿一大早就起了床,然後來到學校操場跑步。

林蓿起床的時候,方曉晴並不在,然而當她來到操場,卻發現,方曉晴已經在操場看書了。

方曉晴知道林蓿的心情不好,也知道她必定一大早就要起床跑到操場做運動,事實上,自從丹尼斯開始為林蓿進行體能訓練的時候,她就這麽做了。

一個人的習慣一旦養成,就很難改變。

方曉晴的唇角,出現了一抹不易察覺的笑意,她假裝沒有發現林蓿,也沒有刻意去做其他的事情,只是在坐在操場邊的長椅上看書。

林蓿看了看方曉晴,遲疑了幾番,決定不理會她。林蓿開始做熱身運動,然後圍著操場開始跑步。

她跑了一圈又一圈,方曉晴一直坐在那裏看書。如果不是她偶爾翻一翻書頁的動作,林蓿恐怕會認為她變成了雕像。

然而,在林蓿跑到第三圈的時候,她突然發現,長椅上的方曉晴不見了。

這家夥哪兒去了?

林蓿一驚,迅速地朝著四周望去,但哪裏都沒有方曉晴的身影。

“找我啊?”

熟悉的聲音在身後響起,林蓿猛地轉過身,看到一臉笑容的方曉晴慢條斯禮地跑了過來。

林蓿的臉不自覺地一紅,扭過頭繼續向前跑。

“別跟著我。”她說。

“誰跟著你了。”方曉晴嗤笑,不緊不慢地跑在林蓿身邊。

“方曉晴!”林蓿生氣地停下來,不滿地喊了起來。

方曉晴這才停下腳步,她轉過頭目光爍爍地看著林蓿,一字一句地道:“林蓿,我告訴你,你認識我的時候我就是一朵溫室裏的花。你也少跟我在這裏擺你那副受害人的嘴臉,我是不能理解你的痛苦,那又能怎麽樣?不管是你哭,還是你笑,不管是你痛苦,還是你悲傷,我只想陪著你。只想陪著你而已,難道這是錯嗎?”

林蓿原本滿是惱火的表情,開始有了動容。

“我才不管你都經歷了什麽,我只知道,你是我的朋友,我一輩子的朋友!”

方曉晴說著,伸出手臂,擁抱住了林蓿。

“曉晴……”

林蓿怔怔地,不知道應該說些以才好。從方曉晴的身上傳遞出一陣陣的溫暖,那是來自朋友的關心與信任,輕柔地梳理著林蓿滿心的痛楚與悲傷。

“對不起。”林蓿喃喃地說,“對不起,是我太自私。是我自己不知道應該如何是好,所以把所有的憤怒都發洩在你身上。對不起……”

其實,這並不是林蓿想說的。

林蓿想要說的是:幸好,幸好你沒有放棄我,放棄我這個自私自利而又糾結愚蠢的家夥。

幸好,你沒有離我而去,我最珍貴的朋友。

林蓿吸了吸鼻子,忍住想要流淚的沖動,她擡起頭,突然被眼前出現的人嚇了一跳。

感覺到林蓿的異樣,方曉晴不禁松開林蓿,轉頭向自己身後看去。

“哇呀!”方曉晴也被眼前的一張大臉嚇了一跳。

而那個嚇人者卻咧開嘴,笑呵呵地舉手說了一聲“嗨”。

“儲南?”方曉晴和林蓿異口同聲地叫了起來,“你怎麽在這兒?”

“我來呢,是奉老板之命,叫你們回去開會的。”儲南說著,舉起了一樣東西。

那是一支很精巧的鋼筆。筆是古銅色的,筆身呈六棱形狀,頂端有一圈齒形金屬,筆桿尾部有一個圓形黑水晶。它看上去既古樸又精致,但卻不產用來寫字的。它是“永夜”偵探社每一個社員的必備裝備,是昨天林蓿在跟那些小混混打鬥的時候掉落的。

相信,也正是它在掉在地上時所發射的GPS定位信號,才讓古硚找到了林蓿。####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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